構建國家公園資金績效全流程管理體系 大美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" />

9月19日,青海省財政廳傳來消息,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提升國家公園財政資金配置效率與使用效益,省財政廳聯合省林業和草原局制定印發《青海省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標志著青海省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邁入更加規范、精細、系統的新階段。
《實施細則》共七章二十六條,結構完整、內容翔實,從四個方面構建國家公園資金績效全流程管理體系。一是明確范圍劃職責。將省級國家公園專項資金及市(州)、縣級財政相關支出統一納入績效管理范圍,細化省財政廳、省林業和草原局、各國家公園管理機構在分級管理中的具體職責,構建清晰責任鏈條。二是強化源頭嚴評估。突出“全過程”管理理念,重點強化事前績效評估,明確新出臺重大政策項目必須開展評估,詳細規定評估重點,建立評估結果與預算安排的掛鉤機制,從源頭上優化財政資源配置。三是細化流程定標準。對績效指標體系構建、績效目標科學設定、審核流程及下達時限作出具體規定,明確時間節點與工作要求,細化績效目標審核主體責任與標準,提升管理程序的規范性和透明度。四是注重結果強應用。明確績效監控的責任主體、重點內容及執行偏差管理要求,規范績效評價的依據、內容、方式、等級劃分,建立評價結果剛性應用機制,強化“花錢必問效、無效必問責”導向。
《實施細則》的出臺,是青海健全國家公園治理體系、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舉措,為國家公園資金實現“預算編制有目標、預算執行有監控、預算完成有評價、評價結果有應用”的全過程績效管理提供堅實制度保障,將有力推動青海國家公園高質量建設與可持續發展。
(來源:青海日報)